【理大集結】官斥盲目崇拜青春近乎孌童癖 4人罪成判囚15至24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2/21 13:17

最後更新: 2022/12/22 01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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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黨主席羅健熙。(資料圖片)

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涉於2019年於理工大學外參與非法集結,與另外4人早前於區域法院審訊後,羅被裁定非法集結罪脫,另外4人則罪成,今(21日)被判監15至24個月。法官判刑時指,盲目崇拜青春並作感情投射,這種近乎孌童癖的行為,只會對社會造成破壞。

涉案被告包括陳重誼(70歲,無業)、譚浩鳴(22歲,無業)、莫德惠(38歲,小學男教師)、羅健熙(36歲,前區議員)及鄧卓儒(31歲,記者)。除羅、鄧外,其餘被告均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,鄧則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。

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,本案始於2019年下旬香港出現的社會事件,部分人士以反修例為名,暴力為手段的不法行為。法官指,本案直接起因是2019年11月11日,有人佔領理大後,警方將理大圍封。

法官指,本案發生於科學館廣場,群眾和警方的對峙,當時示威者希望衝破警方的防線,放行理大內的人,群眾暴力亦於晚上開始升溫。事件至少有130人被捕,保守估計科學館一帶至少有200人聚集,示威者的出現影響遊客及上班市民,損失雖無形,但可以想像。

法官指,各被告均異口同聲指是為了協助學生,惟佔領理大的人並非全然是學生。法官指,盲目崇拜青春並作感情投射,這種近乎孌童癖的行為,只會對社會造成破壞,不單未能幫忙,反而是在幫倒忙。

法官指,陳認為自己是出自好心幫助別人,但他這種以態度為先的處理方式,並未考慮到警方鮮有開槍射向示威人士,譚及莫扭曲的正義之心亦非求情理由,在這些不顧事實而參與示威的人推波助瀾下,令事件變得越來越嚴重,遂判3人入獄24個月。

法官又指,鄧以記者身份拍攝現場情況,但亦管有萬用鉗及鐳射筆,唯一引申是鄧在現場是為了協助他人,或反抗執法人員,遂判監15個月。

本案被告之一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早前被裁定脫罪,律政司已向上訴庭申請以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,羅准保釋候上訴,其間不得離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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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